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公安 | 图片新闻 | 为您服务 | 警务警网 | 公安文化 | 地方新闻 |
 
可使城市管理权名正言顺
2008-07-07 00:00:00 来源:警察网
  当前充当“城管警察”角色的城管队伍,工作起来有些力不从心,这主要是因为城管队伍的权力于法无据,此外还在于他们没有统一的职业操守。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屡屡碰壁,暴力抗法抑或暴力执法事件屡见不鲜,导致人们对城管队伍的存在产生质疑。然而,问题不是城管队伍是否该存在,而是国家没有在法律上给予他们的身份和权力一个明确的定位。组建“城管警察”之后,由人民警察来行使城市管理的权力,可谓是“名正而言顺”了。人民警察是根据立法组建的队伍机构,有明确的职责、任务。由他们来行使城市管理权时,执法为民的宗旨会指导他们去文明执法、服务群众,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将会减少。

 侯钦营/山东省无棣县公安局柳堡派出所

  

  

作者:

侯钦营

摘自: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搜索其它文章
为您服务
·治安户籍 ·消防防火 
·交通运输 ·出 入 境 
·法律生活 ·娱乐休闲 
·体育健康 ·便民信箱 
·其它服务 ·警务在线 

友情链接

搜索其它文章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05459号
Copyright © 1998-2006 CPD.com.cn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人民公安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报地址:北京方庄芳星园三区15号楼 邮编:100078 电话:010-52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