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明溪县公安局成功抓获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在逃人员梁某,其家属向公安机关申请对梁某取保候审,但该局法制部门在对其审查时,发现梁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而且没有支付受害人的数万元医疗费,综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拒绝批准其取保候审。此外,该局法制部门严格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审查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管理,对办案部门的主办民警、法制部门审核民警不按规定执行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通过规范推行取保候审制度,有力促进了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提高了执法质量。
(罗庆森 关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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