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消除“不愿得罪人”的思想,有效遏制腐败,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要营造氛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社会上广泛开展法制廉政宣传,动员领导身边的家人、下属、群众积极参与到廉政建设中,引导其正确对待腐败行为,消除“不敢、不想、不愿得罪人”的思想,营造浓厚的反腐败氛围。二要注意方式。采取匿名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等多种方式,揭发腐败行为,免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三要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护、检举免责、举报奖励等制度,既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其遭受打击报复,又要利用经济杠杆,加大奖励力度,提高群众同腐败作斗争的积极性,
张业(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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