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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降低举报成本
2008-06-26 00:00:00 来源:警察网
  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政策机制不健全,注定了举报腐败属于“高风险、低回报”的事情。我们在责备有些知情人“觉悟低”、“不愿得罪人”的同时,是否也应该采取切实措施,从根本上降低举报的成本和风险?一是简化举报受理的手续,降低举报门槛,认真替举报者保密,并对泄露者连同打击报复举报人者一同严惩不贷。二是加大腐败者的腐败成本,尽量使借助职务搞腐败的人无太多的利益可图,这有助于从反面降低反腐或举报者的成本。三是司法人员应及时立案,尽早介入,提高办案效率和破案速度,这是打击腐败并降低反腐风险的关键环节。四是改革反腐领导体制。郭光允之所以证据在握的情况下,仍走过了八年的举报险途并屡遭陷害,跟被举报对象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同时也是被举报事项的受理者有很大关系。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在赈灾中形成的许多反腐措施给人启迪,比如工作重心前移、群众积极参与、媒体全面监督、上下形成合力,立案及时、惩处严厉,有了这样反腐局面,腐败哪里还有藏身之地?

  刘敬炜(安徽省蚌埠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作者:

刘敬炜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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