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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官员置于阳光下
2008-06-26 00:00:00 来源:警察网
  对蛀虫贪官的忍耐、纵容乃至包庇的风气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这无疑是反腐败事业的绊脚石,是良知和正义的缺失,是社会风气的扭曲,是法制社会的悲哀。其中曲直,耐人寻味。

  首先,一些封建糟粕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官本位”思想、“一言堂”作风、“独善其身”原则大有市场。群众缺乏对官员监督的意识,惟官员意志是从,对权力的盲从侵蚀了对法律的信仰,官位的威严掩盖了官员自身的缺陷。官员在赞扬声中也很难听到批评的声音,都喜甘蔗甜,不爱良药苦。

  其次,打蛇反被蛇咬的顾虑让举报者望而却步。对官员品行提出质疑的人往往被视为多事的“刺头”和“刁民”,受到孤立、排挤甚至打压。一些办案人员不重视对群众举报者身份进行必要的保密,举报揭发材料甚至回到被举报人的案头,这让举报者心存顾虑,担心受到报复。此外,举报揭发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许多贪官是一边被举报一边升迁。生活腐败、作风奢靡、民怨巨大的官员得不到及时查处,损害的是群众与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把官员置于阳光监督之下,腐败者将难逃法网。

  毛有章(佳木斯铁路公安处)

  

  

作者:

毛有章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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