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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肖海员 通讯员 李土金 李康
“我们局之所以能圆满完成此项工作,除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外,一是上级的指导意见比较符合我们的实际,二是我们有一支很好的民警队伍,大家能识大体、顾大局,愉快地服从新的工作分配。”
走进江西省浮梁县公安局院内,给人的第一印象便是这里没有多数机关门前那种车水马龙般的热闹,办公楼内也是冷冷清清。站在少有人走动的回廊里还以为是节假日休息了,询问后,方知一切正常,机关该在的人都在,其他人则因为机构设置改革都下到基层去了。
作为全省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改革四个县级试点单位之一的江西省浮梁县公安局,从去年3月启动改革工作,经过大半年的努力,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措施实、力度大、成效明显。在出台的《浮梁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浮梁县局的内设机构撤了三个,派出所减掉一个,领导职数却由过去的37正、17副增加到现在的38正、32副,科级干部职数增加了两名、股级干部职数增加了10名,基层一线和派出所警力占民警总数比分别达到了88.3%和46.8%,在确保全局领导职数不因机构改革而减少、干部待遇不因机构改革而降低的同时,实现了警力向基层的最大下沉。
纳入政府决策日程
作为县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其机构设置改革必然要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以及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为此,浮梁县公安局一开始便在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及时安排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多次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以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同时积极与县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取得了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多次的请示汇报,浮梁县委、县政府对此次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为加大此项工作力度,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使此次县公安局的机构设置改革工作成为了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了重要的决策日程。
从实际出发选设机构
在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后,如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在妥善解决好精简机构与保留干部职级待遇的同时,坚持科学配置机关和基层所队警力便成为了核心问题。机构改革前,浮梁县局有14个内设机构、11个派出所,改革后,除五个刑侦等执法勤务机构和三个政工监督等综合管理机构为必设机构外,其它三个选设机构是否撤并,一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县局对此深入基层科所队进行调研,充分进行论证。政工监督室主任胡明辉介绍说:“为了科学性、前瞻性,同时也为了公平性,我们对准备撤并的几个科室近五年来的工作、社会效益进行了充分的回顾和论证。最后,从本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群众的需求出发,选设了经侦、网监、出入境管理三个选设机构,同时,将治安情况较好的西湖派出所撤并到了经公桥派出所。”
切实保护个人利益
此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总体要求是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因而不可避免要触及广大民警的切身利益,尤其是被撤并机构的科所队人员。县局在工作中除采取在部分内设机构中加挂牌子的做法外,还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全过程,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有效调动了积极因素,确保工作不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多数民警认为此次改革,个人切身利益得到了保护,感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
此次被撤并的户政科,原有民警四人,去年因超额完成了全县25万常住人口中的七万多张二代证换发任务而受到表彰,被评为优秀科室。谈到机构改革,副科长吴丽玉有自己的看法:“我今年已40多岁了,在户政科前后干了十几年,从2000年当副科长,并负责全科工作已好几年了,原本希望还能再进一步。没想到现在要服从大局并到其它科室了,但我还是能够理解,并会依然如故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系的法制室民警方乐辉则有些兴奋:“我们室只有两个人,机构改革有效减少了职能管理交叉现象,警力配置更趋合理,我们年轻民警更有干头了。”谈及改革的成功,政委谢临鹏感慨道:“我们局之所以能圆满完成此项工作,除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外,一是上级的指导意见比较符合我们的实际,二是我们有一支很好的民警队伍,大家能识大体、顾大局,愉快地服从新的工作分配。要说有何建议的话,便是信访工作归口到办公室也许更妥,看守所的设置应该更明确一些,以便基层更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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