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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社保话改革
2008-05-08 00:00:00 来源:警察网

武警上海总队司令部通信站的女兵们在工作之余,自发成立了腰鼓队、合唱队,立足岗位庆贺北京奥运会火炬在华夏大地传递。瞧,她们扭起了欢快的秧歌。

  □ 邵梦华

 第一,户籍制度的改革首先从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上入手。放开户籍的难点在于社会保障在全国不是均一的,其支付是有界的。过去是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现在是地方政府负责,而且仅限于缴纳社保基金的就业人口。目前有些地区宣布一次性取消农业户口,变为统一的居民户口,但这解决不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口自主迁移的问题,而只是户口名称上的变化而已,其结果会在居民面前形成新的国民待遇不平等。因此,必须解决社会保障支付在全国的均一性和全覆盖问题,对社保、业保、低保三项,制定全国统一的低标准支付标准。地区差纳入商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范畴综合考虑。

  第二,城市郊区可考虑为农民工建立在城市定居的过渡“平台”。农民进城务工,如果没有当地的户口,在社保及相关福利上很难操作。但在城市定居的费用,特别是居住费用很高,举家迁移和半举家迁移都很难。建议在大中城市的郊区,以村委会为单位,选择非基本农田,为农民工建立单独的生活居住社区,作为农民转变身份,申领当地户口的过渡性“平台”。这样也可以给当地政府一个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缓冲余地。农民进城申领了当地户口(不包含尚未注销农村户口,只领有城市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城市社保的相关规定即自动生效。比如,劳动力按其年龄,60岁以上即可领取养老金,与当地居民待遇相同。也就是承认其过去的劳动年龄为城市职工工龄,视同已经缴纳了社保基金。同样,尚未到达退休年龄的劳动力,从领取城市户口开始缴纳社保基金。

  第三,建议允许农民进城前把土地承包权和房地产出售。农民进城落户需要资金的支持,如果土地的承包权和宅基地均能出售的话,农民可以获得一部分资金收入,这对他们进城定居会有很大的帮助。从长远来看,如果农民已经申领了当地的城市户口,仍然不放弃土地承包权,会给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带来难题。

  

  

作者:

邵梦华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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