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远虎
吕书圣
1978—2008,中国改革开放30年。
1988—2008,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年。
1988—2008,海南省消防总队组建20年。
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置身大特区的怀抱,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辉煌,海南消防,与大特区同步。队伍建设:人员翻倍增长
1988年4月23日,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海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成立,定编1300人(副师)。总队内设置司、政、后三大部14个科,下辖海口、三亚2个支队及市县23个中队,警力945人,消防车32辆。
组建之初的消防总队,仅有7个中队,300多名官兵,17辆国产消防车。在特区政府率先进行省级机构改革试验,探索“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架构,实行省直管市县体制的同时,海南消防总队也开始实行总队直接管理支队、中队的管理体制。
同样是一穷二白,同样是势单力薄,但是困难吓不倒消防铁汉,在历届总队党委班子的领导下,全体官兵艰苦创业,着力抓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社会化,为消防的建设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3年,海南省消防总队晋升为正师级单位。如今,总队已发展成为拥有3个支队、1个教导大队、17个市县消防大队、33个中队,105辆消防车,1673名官兵的正规化消防队伍。装备设备:更新换代数量足
建省初期,年轻的大特区经历了三场强台风,连续22个月的干旱;资金回撤、项目下马,遍地半拉子工程。而依赖于地方经济支持的消防部队更是困难重重,装备、设备落后,软、硬件都疲软,但人要吃要住,有火必须去扑救,年深日久,部队竟然欠下了四五千万元的债务。
特区政府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率先推行“先上车后买票”的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实行“一脚油门踩到底”的燃油附加费改革;率先实行落地签证……在这改革与创新进程中,海南消防总队紧跟特区政府步伐,始终把消防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谋划和推进。2005年初,总队党委牢固树立“还债也是政绩”的思想,通过三年锲而不舍的努力,基建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减轻了基层负担,避免了经济纠纷和上访问题的发生,实现了无债一身轻,彻底打了个“翻身仗”。
三年来,海南总队共筹措资金近亿元投入消防车辆和装备建设,重点购置水罐泡沫、抢险救援、防化救援、通讯指挥等消防车70辆,消防业务用车61辆;购置各类器材7008件(套),个人防护装备7350件(套)。海南现有的消防装备,不仅可以扑救绝大多数火灾,还具备了一定的处置化学灾害、地震、台风灾害和高层救人等抢险救援手段。(下转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