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法律制约监控录像外泄的侵权问题,如果警察每逢出警就开着摄像头,可能会侵犯到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警帽摄像头在使用范围上应该有严格的限制,要明确规定哪些地方、哪种场合、哪种情景不得录像。同时,必须严格管理有关录像资料,任何与办案无关的人员都不得查阅、拷贝录像资料,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公众的隐私权。公安机关对于违规者也应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并且要将这种管理制度对群众广而告之。如此一来,警帽配备摄像头这一做法便能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李宏/安徽蚌埠铁路公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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