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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范围上应该有严格的限制
2008-04-28 00:00:00 来源:警察网
  从某种角度讲,警帽上装摄像头的创意是值得称道的,至少说明民警在想办法解决取证难的问题。但是,在没有制度规范和人员素质保证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录像资料外泄的问题。况且,警察一旦进入非公共场所,如私人住宅、企业经营或生产场所等,摄像头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责任谁来承担?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法律制约监控录像外泄的侵权问题,如果警察每逢出警就开着摄像头,可能会侵犯到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警帽摄像头在使用范围上应该有严格的限制,要明确规定哪些地方、哪种场合、哪种情景不得录像。同时,必须严格管理有关录像资料,任何与办案无关的人员都不得查阅、拷贝录像资料,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公众的隐私权。公安机关对于违规者也应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并且要将这种管理制度对群众广而告之。如此一来,警帽配备摄像头这一做法便能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李宏/安徽蚌埠铁路公安处

  

  

作者:

李宏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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