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权力行使角度看,警帽摄像头的“合法性”值得商榷。《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在警帽上装摄像头的直接依据。也就是说,这一做法延伸了公权力行使的范围。公安执法行为作为一种刑事司法活动和治安行政活动,很多时候都会涉入公民权力领域,公权力扩大了,隐私权必然面临被侵害的可能。显然,警帽上装摄像头不仅欠缺法律依据,而且存在程序硬伤。在法制日益健全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力。所以,这一做法须慎行!李刚/陕西省公安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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