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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了公权力行使的范围
2008-04-28 00:00:00 来源:警察网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它虽然受公共利益的限制,但权利主体对他人(包括执法主体)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私生活等具有决定权。显然,警帽上装摄像头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

  

  从公权力行使角度看,警帽摄像头的“合法性”值得商榷。《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在警帽上装摄像头的直接依据。也就是说,这一做法延伸了公权力行使的范围。公安执法行为作为一种刑事司法活动和治安行政活动,很多时候都会涉入公民权力领域,公权力扩大了,隐私权必然面临被侵害的可能。显然,警帽上装摄像头不仅欠缺法律依据,而且存在程序硬伤。在法制日益健全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力。所以,这一做法须慎行!李刚/陕西省公安厅研究室

  

  

作者:

李刚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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