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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调查取证法定原则
2008-04-28 00:00:00 来源:警察网
  调查取证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公正、合法的法定原则。警帽上装摄像头进行录像是一个调查取证过程,虽然从表面上看可以解决部分案件取证难的问题,但是违反了调查取证的法定原则:一是摄像头装在警帽上,由于其功能和摄像角度的局限,拍摄范围大多集中在民警身前的区域,而民警身后以及左右区域却处于摄像盲区,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出民警的整个执法过程;二是摄像头对准的是与民警正对的一方当事人,且摄像的时机、方位和角度都是由民警个人掌握,这些都使其他当事人处于不利地位,调查取证过程有失公正;三是调查取证只能是在案件发生后或正在发生时进行,不能假想案件已经存在而事先开展。在警帽上装摄像头录像,是在案件尚未发生时就已进入调查取证程序,从而易于侵犯他人隐私,其合法性值得质疑。因此,在警帽上装摄像头录像违反了调查取证的法定原则。

  

  方金建/安徽省绩溪县火车站公安派出所

  

  

作者:

方金建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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