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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回收改免费”是政府职责回归
2008-04-26 00:00:00 来源:警察网
  □孙瑞灼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政府出资5050万元,收回境内史家敖包至榆树湾全长32.7公里的史榆线经营权,拆除了收费站。准格尔旗交通局表示,随着地方财力的增强,准格尔旗将逐步回收其他公路经营权,最终实现境内公路全部免费通行。

  在当前收费公路普遍存在人们面对多如牛毛的公路收费站徒呼奈何情况下,准格尔旗由政府出资主动回购收费公路经营权,将收费公路改为免费公路,这与一些地方政府将收费公路当成与民争利的“摇钱树”相比,多少显得有些“另类”。但这种“另类”恰恰是政府职责的理性回归,更是公路公益性质的回归,值得各地学习和效仿。

  收费公路增加了群众的出行成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有的收费公路一旦建起来,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今年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显然,当前我国的收费公路“病”得不轻。

  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出资将收费公路回收改免费的“准格尔旗模式”,无疑是解决当前收费公路乱象的有效途径,它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公路建设上的职责回归,还公路的公益性质。公路本属于应由国家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从世界各国来看莫不如是。我国由于当时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负担问题,国家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公路的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但是,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得到较大发展,各级财政收入更是连年攀高,已经具备了由政府出资修路、还公路公益性的条件和财力。显然现在是到了让收费公路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

  或许,一些地方政府还会以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有限等做为搪塞和拖延的借口。可是,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并非经济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程度与沿海地区相比更是远远不如,为何它敢于花费巨资收回公路经营权?显然,关键是地方政府有没有认识到自己在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发展成果要由人民来分享,各地政府应依法收回收费公路经营权,还路于民,还我们一个畅通的世界!我们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作者:

孙瑞灼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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