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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思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也是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只要我们始终牢记“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就一定能不断地探索出改善民生的好方法、好形式,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和完善“治安双保”,即:“保险入户、保安驻村”。具体说,就是“群众花钱买保险、保险公司聘保安、保安驻村保平安”,从而形成“群众利益有保障、治安防范有专人、保险公司有利润、公安工作有依托、党委政府得平安”的良好社会效果。“治安双保”是新形势下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模式,有效地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平安建设,推动了社会和谐。目前,“治安双保”已引起省市有关领导的重视,要求尽快落实。全市有90%%以上的村居已参加保险。“治安双保”之所以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是因为它保障和改善了群众的幸福安康,依靠和调动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当前,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公安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呢?我的体会是:
第一,牢记为民宗旨,不断激发改善民生的情感动力。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始终把“一切为了群众、为了群众一切”当做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为群众保安康、谋幸福当做自己的神圣使命;要把为群众解忧愁、护权益当做自己的法定义务,从而把热爱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的强烈情感化作公安民警改善民生的强大精神动力。“治安双保”就是在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在解民忧、保安康的强烈责任感激发下探索出来的改善民生新模式。
第二,创新服务形式,不断探寻改善民生的有效载体。随着经济市场化、文化多元化、利益个体化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服务形式也要不断地创新。“治安双保”就是通过保险、保安的有机结合,利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治安防范领域合理流动与配置,实现了群防群治力量的职责契约化、报酬市场化、队伍职业化,创新了群防群治模式。保安员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村居内开展全方位的治安防范,确保了本村居的社会稳定。同时,各村居保安员的治安防范工作又连成片、结成网,与派出所专职巡逻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生。
第三,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改善民生的积极性。“治安双保”在改善民生上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还因为驻村居保安员是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由当地群众推荐选拔聘任的。保安员充分发挥基础好、威信高的优势,一人受聘全家参与,一户入保带动一片,其示范作用的社会效益是明显的。因此,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被群众接受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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