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福军
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涵是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安工作全面结合,信息主导警务,把信息技术转化为公安机关的现实战斗力。而这个结合与转化过程就是信息应用,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也是信息化建设成败的关键。
———切实提高全警应用意识。领导干部要把信息应用作为领导工作的前置程序和辅助工具,在信息应用中思考工作、谋划工作、部署工作和指导工作。广大民警要自觉把信息应用作为“常规武器”,形成“上班先开机、工作先用网、办案先查询”的良好氛围,在各项具体工作中依靠信息、掌握信息和善用信息,通过信息应用来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
———加强信息的采集与录入。离开了信息采集与录入,信息化就失去了活力和生命力,因此,要坚持“谁工作、谁采集;谁录入、谁更新;谁上网、谁维护”的信息工作原则,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和业务部门的民警,保质保量保时限地采集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与更新信息,切实把口袋、纸袋和脑袋信息转化为电脑信息,形成高饱和、大流量和最鲜活的信息资源,实现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共享和全警受益。
———尽快形成信息化应用机制。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公安信息网络会更加宽畅,信息数据存量会不断增长,信息应用系统功能会愈加完善,参与应用的群体面会大幅扩展,信息化会更全面更深入地融入公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要不断拓展信息应用途径,探索信息应用在打击犯罪、重点控制、治安防范、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律特点,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努力形成信息来源制度化、传递网络化、管理规范化、使用程序化的信息应用工作机制。
———增强信息研判应用能力。要把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作为组织决策、部署警务工作首要的重要环节来抓,依托案(事)件信息、工作对象信息、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和线索性情报信息等系统,及时将工作中接处的每起警情、盘查的每名嫌疑对象、侦办的每起案件以及获取的其它有价值线索,分门别类地录入各类信息系统,为综合研判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撑。从犯罪手段、规律特点、发案趋势等方面,重点加强社会稳定形势和刑事发案的研判,及时发布高发案区域、时段、高危人群等的预警通报,并根据研判的预警情报,作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的打击、防范和整治工作部署,做到精确打击、主动防控。
———追求信息化应用的实战效果。为实战服务是信息应用功能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的。近几年来,信息预警、信息促控、信息导侦等信息应用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网上追逃、网上办案的成功实践显示了信息应用的强大威力。因此,要大力培养信息化作战理念,积极探索各种信息制导的战法、战术,全面开展网上摸排、网上查证、网上控嫌控赃、网上缉捕追逃、网上协查破案等方式,使信息应用成为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新要素,提高公安执法能力与水平。
———严格信息化应用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督导是促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有效途径。要从完善考核督导机制入手,以考促建、以考促用,充分发挥奖惩机制的杠杆作用,调动全体民警开展信息化应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考核内容上,要把信息的采集、更新、管理、应用作为重点,既考核每日上网率、查询率和点击率,又考核上网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既考核民警对市局主页的访问量,又考核民警运用信息服务实战的效率。在考核方式上,要建立网上考核评估机制,实现网上考核、网上评比、网上通报,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直观性和时效性,逐步形成“文件网上走、案件网上办、绩效网上考”的新格局。(作者为吉林省白山市市长助理、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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