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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西部署新一轮整治工作
频出重拳除隐患
2008-04-09 00:00:00 来源:警察网
  本报讯 江苏省公安厅近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将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三级以下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及彩钢板建筑,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新一轮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据介绍,此次治理重点包括: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及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电气线路敷设情况和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全省各地将按轻重缓急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坚决消除隐患。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果断采取处罚措施;对违反公安部“四个一律”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虽然经过批准但实际检查发现已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及时撤销批准手续,并通报当地工商、文化、安监、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注销登记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努力营造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冯苗云)

  又讯广西消防总队日前向全区各市消防支队印发《广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从4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次排查治理内容包括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排查治理工作将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北京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执法结合起来,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谢强 黄东华)

  

  

作者:

谢强 黄东华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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