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贪官们的悔改书,内容无非是以下三段论:首先分析原因,说一些“放松了自己的世界观改造”、“没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忽视了加强廉政修养”之类的词藻;然后是对自己的下场表示悔恨,用大到对不起党和人民,小到对不起父母、妻子儿女之类的话以示自己的悔意;最后便是用认真反省、好好改造,愿做反面活典型教育别人引以为鉴等一些诚恳百倍的语句作为结束词。
然而,这些同样深刻且又八股式的悔过书的作者们,又有几人是真心悔过呢?他们身陷囹圄或面对法官时所流下的眼泪,又有几滴不是“鳄鱼的眼泪”呢?当他们落入法网后,有些贪官的思想里想的与悔过书上说的却截然相反。他们真正后悔的是由于自己的命不好被抓,一着不慎致使东窗事发,沦为阶下之囚。他们挖空心思的互相“借鉴”悔过书,认识问题时之深刻,陈述问题时之动容,无非是为了骗取法官们的同情,换取减刑罢了。王浩(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公安局)
作者:
摘自: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