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近年浮出水面的贪官污吏,贪财、贪色,显然已成了我国贪官污吏的一个共同特征。
贪官污吏有着同样的“成长”经历,有着同样的“艳史”和爱好,当东窗事发后,他们的忏悔书中除了“情妇”、“二奶”的姓名不同,猎艳、贪污、受贿的手段不同,笔者想不出还有其他什么不同了。所以,贪官污吏们的忏悔书不雷同才怪呢。
其实,对贪官在法律规定之上限判决,用服刑具体行动来作忏悔,才是最有效的忏悔,才是最能触及他们心灵的忏悔。张简单(江苏省海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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