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本谦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也关系公安工作的大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用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战略部署谋划好、部署好公安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西宁地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面临的维护稳定工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从大环境上看,西宁同全国一样,已进入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从西宁自身特点上看,它作为青海省的省会城市,区位优势、中心作用无可替代,西宁稳则全省安。所有这些,都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西宁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省城公安意识,牢固树立省城公安形象,充分发挥省城公安作用,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西宁公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更新理念,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科学稳定观
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加自觉地把公安工作放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目标中去探索,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中去思考,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手段,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科学稳定观。要坚持目的与手段相统一的稳定观;要坚持和谐至上的稳定观;要坚持系统全面的稳定观;要坚持动态发展的稳定观;要坚持可持续的稳定观。
三、狠抓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搞好服务,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稳定观,以科学稳定观为指导,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调整工作布局,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要更加注重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确保社会安定有序;要更加注重纠纷化解;要更加注重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更加注重深化平安建设,确保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要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建设。
(作者为青海省西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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