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真强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这么一个看似很具体的公安业务工作,列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这在党的历史上和公安工作的历史上都是很少有的。这充分表明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公安基础工作的高度重视,将对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和整个“三基”工程建设乃至全部公安工作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一、转变工作理念,在促进社区和谐上下功夫。社区警务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民警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基层力量,要按照“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潜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将工作重心从维护社区治安转移到维护社区和谐更高层次上来,将警务工作从以打为主、被动应付转变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上来,通过有形、有限、有效的社区警务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别是要通过我们的社区工作平台,将社区警务工作主动融入到促进社区和谐的大局中去,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主动排查各种不稳定、不和谐问题,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将各类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要通过社区警务工作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无限的和谐力量,参与到社区和谐的创建中,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改革警务机制,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要根据群众对安全需求的变化,改革原有的被动、静态警务机制,将巡逻、巡防、巡查作为社区民警的主要工作方式,在为社区群众个体提供及时、有效、全面的安全服务上下功夫,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决摒弃在警务室坐等群众报警求助的后发式、反应式工作法,将社区街面作为社区民警的主阵地,根据警情变化,将各种安保力量组织投放到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要的时段和地段,做到警务工作与治安形势适应、与群众需求同步,提高震慑力,增强群众安全感,变静态警务为动态警务。社区民警要深入到居民农户中,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行业、场所,开展巡访巡查,收集基础信息,排查矛盾纠纷,消除治安隐患,加强对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工作对象的动态管理,将防范的关口进一步前移,主动进攻,先发制敌,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要调整勤务时间,根据社会矛盾和群众需要的不定时性和不可预测性,采取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预约制等措施,打破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由定时工作向提供全天候不定时服务转变,及时受理解决群众的各种安全需求。
三、转变工作角色,在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上下功夫。群众是我们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的基础,社区警务实质上就是群众警务。要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我们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增强群众理念,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要实现从“管人者”向“服务者”的转变,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与群众打成一片,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和信任,建立起与社区群众的良好伙伴关系,将社区警务工作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职能定位。社区民警是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但并不是惟一力量,真正的资源是广大社区群众。社区警务工作的成败关键在于发动社区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要实现社区警务工作由社区民警主导向依靠社区公众力量为主转变,社区警务工作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社区民警既要积极参与社区治安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发动、指导等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社区群众的参与热情,建立起警民良性双向互动、以群众自防自治为主的长效维稳工作机制,依靠社区公众力量共同研究解决社区治安问题,遏制或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四、积极争取支持,在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上下功夫。有效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不仅需要必需的工作平台,更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支撑,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十七大报告将“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列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已经将这项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到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协调规划、财政、编制、人事等职能部门,解决社区警务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难题,为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将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纳入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提供基本工作条件。要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让社区民警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地开展各项工作。要为每个社区配备治安巡逻队和必要的辅警力量,确保社区民警有时间、有精力下社区开展各项警务工作。要逐步推进社区民警进入村委会、居委会“两委”班子,使社区民警更好地掌握大局、了解大局,融入社区开展工作。要建立社区民警与综治、司法、城管等部门协作机制,互通情报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要坚持慎用警力、爱惜警力的原则,严格控制社区民警从事非警务工作。
(作者为湖北省襄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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