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笔者日前从广西消防总队获悉,广西全区14个地级市、75个县全部制定出台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最低标准,全区消防业务经费最低将达到8119万元,比2007年增长63%。
广西目前尚有49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始终没能建立长效机制。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广西总队以宣贯国务院15号文件为契机,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对消防事业经费保障的重视和支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体系。2007年3月,自治区财政厅和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了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工作进程。
广西总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落实业务经费保障工作作为考核支队党委班子和“三基”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完不成任务的,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明确各市县工作目标,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同时,总队在贵港市消防支队开展业务经费保障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广成功经验。截至目前,贵港市地方消防经费投入总数达到了1580多万元,是2006年的四倍。(甘劲松
黄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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