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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债,该怎样追回损失?
2007-01-26 00:00:00  来源:警察网
  高教授:

  去年春节,我借了两万元钱给朋友钟某做生意,可钟某由于投资失误,结果亏了本,我多次找到钟某要他还钱,但他总拖着不还。最近,他见我逼得紧,干脆与妻子假离婚,将所有的财产给了妻子,并约定该笔债务由钟某个人承担,因钟某没有了财产,此后,他“理直气壮”地对我说:“要钱分文没有了,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可钟某现在的全部财产也值不了5000元。所以,我担心我的钱再也要不回来了,不知该如何是好。肖益东肖益东:

  你不用为此担心,如果你确有证据证明钟某与妻子离婚是为了逃避债务,法律肯定会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指出,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由此可知,为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钟某他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仍然应当以共同财产清偿欠下的债务,如果钟某仍拒不以共同财产偿还你的钱,你可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了解,在社会生活中,还有不少如钟某这样挖空心思逃避债务的人,他们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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