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巢老人”问题日益突出。此次辽宁将“精神慰藉”纳入法规视野,应该说是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一种进步。但是,作为一种传统美德,如今不得不用法规的形式加以约束,到底是因为子女们缺乏感恩意识,还是他们有着难言之隐?
在我看来,大部分人还是非常尊重父母大人的。子女不能常回家看看,其实有着现实的困境:一是异地而居,距离父母远,二是工作忙,休闲时间太少。
可以预见的是,在城市化的快速脚步下,在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的现实中,子女在甲地、父母在乙地的状况会越来越多,子女与父母异地而居的现象将更为寻常。这些因素将对子女“常回家看看”形成一定阻碍。
法规只是从责任角度加以定义子女的义务,但真要是闹到法庭上,以法相见,即使子女遵法履行,这样的“精神慰藉”未必就能令老人满意。这么说来,在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的基础上,重视和解决现实社会困境,让他们有空间享受天伦之乐,有时间看望父母,才是根本之策。这或许才是根本之策。
摘自6月6日《工人日报》
作者:
摘自: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