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3日,吸毒人员刘某在家人、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的见证下,与所在社区签订了戒毒协议,接受为期3年的戒毒,成为汉寿县首位接受社区戒毒的吸毒者。
新《禁毒法》实施后,原来以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为主的戒毒体系,转变为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为主的戒毒体系。为有效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体现对吸毒人员的人文关怀,从生理、心理、生活等各个方面帮助吸毒人员,汉寿警方决定对刘某采取社区戒毒这一新模式。现在,刘某除了每个月需要向社区汇报情况、自觉接受定期和不定期尿检外,可以进行正常的工作生活。戒毒期间,由刘某的家属、社区民警、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组成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将密切关注他的生活作息及他与社会其他人员特别是吸毒人员的接触情况,同时对他采取心理疏导、药物冶疗等方式,最终使其戒掉毒瘾并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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