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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省内率先成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2008-07-02 09:18:02 来源:警察网

  本网讯:为了缓解警力不足、减少因交通事故涉访涉诉案件发生,化解社会矛盾,改善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昨日(7月1日),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与新罗区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新罗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标志着从即日起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将由该委员会全面承担。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迅猛增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特别是轻微事故呈高发态势,但由于警力严重不足,民警疲于应付接出警,没有充足时间进行事故调解,造成事故当事人因事故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而意见较多。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快‘两个先行区’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精神,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提高事故调解率、提高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满意度。6月11日,新罗区委政法委组织交警、法院和司法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了《创新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机制研讨会议纪要》。交警、司法等部门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20多天的精心筹备,设置了调解室,聘请了人民调解员。7月1日,“新罗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其职责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无议异,并自愿申请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公开、公正、公平调解;督促当事人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为交通事故当事人(代理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这个基础上,区法院不断加强对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疑难案件的调解工作建立快速处理通道,先斯介入,必要时以法庭调解名义出具调解书,从而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  

  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宣传处    张春波 付炎天 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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