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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暑假预防短信诈骗案件发生
2008-07-02 08:57:58 来源:警察网

  本报讯:笔者最近在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采访时,该局基层派出所民警告诉笔者,根据往年这一时期的发案规律,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暑假学生返乡时期,发布虚假短信进行诈骗犯罪。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短信诈骗的方式向笔者做了大概描述:“爸、妈:我的钱和东西都被人偷了,手机也停机了,请速汇款给我,这是我朋友的手机,请将钱直接汇至6227000130010029948卡号上。速汇,急用”;如果是电话,电话内容大概是:“你是XXX同学的家长吧?我是你孩子的班主任X老师,你的孩子出车祸了,现已送往医院抢救,因院方要求交押金,请您速汇XXXXX元钱到某某账号上”。

  民警为此提出如下防范措施:首先是增强短信诈骗防范意识。当你接到以上信息时,首先尽快与孩子所在的学校取得联系,确认你孩子当前的活动情况,如果无法与您孩子的学校取得联系,请直接与所谓的“事故所在地”的治安、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因为“事故所在地”的治安、交警部门对短信信息的真实性最有发言权。

  其次是与当地的通讯、金融部门通力协作。通过这些部门可以确认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银行卡号的真实性,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控制犯罪分子的电话及银行帐户。第三,平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轻易将自己的电话号码、自己的真实姓名、籍贯、家庭情况告诉陌生人,更不能让第一次相识的的陌生人使用自己的手机,以防犯罪嫌疑人盗用自己的电话号码。第三,教育孩子外出最好有同学结伴而行,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也要将自己的去向告诉自己的同学老师。

  民警还提醒,涉嫌诈骗犯罪的嫌疑人,一般情况下,都不敢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真实地址,只要受害人多个心眼,多一些题外问话,嫌疑人都会露出破绽。目前,为防止短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该局社区民警纷纷走进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预防短信诈骗的技巧。通过宣传,最大限度地预防该县各类短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 杨汉申

作者:

杨汉申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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